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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南海区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以完善行政审批程序为重点的审批制度改革,解决“中间环节办事难”的问题,南海区政府日前公布了《南海区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方案》。改革工作现正在规划分局、经贸局和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试点推行,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新局面正在南海区形成。 试点工作实施期间,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57-86297638 86297615
南海区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行政审批程序制度化
职能部门必须明细规定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查以及决定等方面的工作程序。部门受理审批时,必须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标准时,必须向申请人出具补办通知书;申请事项不批准时,必须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内部审批程序全面公开
职能部门要在《行政许可法》规定公开的各项内容基础上,通过办事指南、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内部审批流程、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等,进一步提高内部审批透明度。同时,实行审批决定公开制度,公开各层级的审批意见。
部分审批环节被取消或精简
根据方案的规定,职能部门要充分赋予科员、科长及镇(街道)更多的终审权限。特别是对于社会管理事务方面的审批事项和只审查形式要件的审批事项,分管局长要下放终审权,进一步减少环节。
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中,取消镇(街道)部门的初审权,改为直接由区级部门受理审批。特别是需要区级部门现场勘察的审批项目,区级部门可联合镇(街道)部门共同勘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同时还规定要根据审批项目的重要和复杂程度不同,实行不同的审批程序。简单事项实现快速审批,当场办结;普通事项不能超过两个内部环节;审批复杂事项最多不超过三个内部环节。
对于重大项目和大中型企业的审批事项,采用绿色通道进行审批,实行部门领导跟踪负责制,确保审批环节最少,审批时间最短。
科长权力受约束
“办不办在科长,批不批在局长”的现象将有效得到解决。行政审批实行内部层级备案制度,下级作出的审批决定要向上级备案。凡属于基本符合法律政策规定、部分条件还不够标准的申报事项,科长不能作不予审批的决定,应提交局长或局务会议决定。
部门审批流程全面受监控
职能部门的审批业务将全面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信息系统中运行,由信息系统全面监控各项审批业务的流程和各层级的审批意见。该信息系统还与区监察局、行政投诉中心连通,可及时发现查处行政审批中违规行为。
区监察局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定期开展行政审批案卷的抽查及立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违规审批将被追究行政责任
对违反法定条件、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的,区政府将研究制定《佛山市南海区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行政责任。违规审批监督举报电话:0757-86297619 (区行政服务中心),0757-86391555(区行政投诉中心)
试点单位的具体改革措施
:: 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 环保局
:: 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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